从“无米之炊”到“价值跃升”
从“无米之炊”到“价值跃升”
从“无米之炊”到“价值跃升”十年积案,一朝执结(zhíjié)!近日,两起长达十余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在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(línqū)人民法院的交叉执行(zhíxíng)下顺利执结,最终(zuìzhōng)申请执行人胡某、宋某一次性拿到了170余万元的“真金白银”,化解了积存多(duō)年的不良债权。被执行人也卸下了多年背负的历史包袱,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。
被执行(zhíxíng)人伊春某人造板有限公司自2003年建厂以来,一直(yìzhí)经营人造板贴面板等业务,申请执行人胡某、宋某向该公司提供生产材料。面对伊春市全面(quánmiàn)停止商业性采伐,该公司没有寻找转型出路,依旧延续老发展路子(lùzi),导致经营日渐困难,直至停产,申请执行人材料款也(yě)迟迟未偿还。
胡某、宋某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,胜诉后申请(shēnqǐng)强制执行,但由于被执行人已停产近十年,厂房空置且土地登记信息(xìnxī)不全、设备长久停工(tínggōng)电机丢失、股东主体涉政企分离变更,原执行法院查封(cháfēng)厂房后财产处置四处(sìchù)碰壁,导致案件十余年久未执行到位,申请执行人权益迟迟不能兑现,迟延履行金也越来越多,于是上级法院依法将(jiāng)案件指令由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。
立案执行(zhíxíng)后法官了解到,被执行人设备(shèbèi)闲置十余年,因无法断定设备品牌及出厂日期,评估公司无法进行评估,设备处置成为了难题。
经与行业内专业人士多方咨询,法官最终从一位专业评估师(pínggūshī)处了解到吉林省质量技术评鉴中心(zhōngxīn)具备机械设备产品质量鉴定(jiàndìng)资格,经过该中心鉴定后,评估公司可以进一步(jìnyíbù)评估,确定价格。最终经鉴定和评估,确定设备处置参考价50余万元,但距离(jùlí)案件总标的额还差120余万元。
为避免设备受众有限导致流拍或贬值,加剧(jiājù)企业损失,影响申请执行人权益兑现,该院采取“专业鉴定(jiàndìng)﹢引导拍卖﹢全程监督”模式(móshì),实现了执行资产“价值唤醒”。
该院鼓励被执行人自行寻找买家,提高拍卖(pāimài)效率;开通申请执行人和其他债权人参与拍卖过程渠道;联动第三方评估(pínggū)鉴定机构、行业协会(hángyèxiéhuì)形成合力,发动辖区企业(qǐyè)积极参与竞拍,有效激活辖区企业参与热情。
功夫不负有心人,设备最终以170万元价格成功拍卖,溢价100余万元,实现了资产高效处置与营商环境优化(yōuhuà)双赢,案件(ànjiàn)至此(zhìcǐ)全部执行完毕。
下一步,金(jīn)林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“一要二统三抓实”工作目标,进一步推进交叉执行工作法治化(fǎzhìhuà)、规范化、常态化运行,朝着(cháozhe)“切实(qièshí)解决执行难”、实现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不断迈进。

十年积案,一朝执结(zhíjié)!近日,两起长达十余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在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(línqū)人民法院的交叉执行(zhíxíng)下顺利执结,最终(zuìzhōng)申请执行人胡某、宋某一次性拿到了170余万元的“真金白银”,化解了积存多(duō)年的不良债权。被执行人也卸下了多年背负的历史包袱,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。

被执行(zhíxíng)人伊春某人造板有限公司自2003年建厂以来,一直(yìzhí)经营人造板贴面板等业务,申请执行人胡某、宋某向该公司提供生产材料。面对伊春市全面(quánmiàn)停止商业性采伐,该公司没有寻找转型出路,依旧延续老发展路子(lùzi),导致经营日渐困难,直至停产,申请执行人材料款也(yě)迟迟未偿还。
胡某、宋某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,胜诉后申请(shēnqǐng)强制执行,但由于被执行人已停产近十年,厂房空置且土地登记信息(xìnxī)不全、设备长久停工(tínggōng)电机丢失、股东主体涉政企分离变更,原执行法院查封(cháfēng)厂房后财产处置四处(sìchù)碰壁,导致案件十余年久未执行到位,申请执行人权益迟迟不能兑现,迟延履行金也越来越多,于是上级法院依法将(jiāng)案件指令由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。
立案执行(zhíxíng)后法官了解到,被执行人设备(shèbèi)闲置十余年,因无法断定设备品牌及出厂日期,评估公司无法进行评估,设备处置成为了难题。
经与行业内专业人士多方咨询,法官最终从一位专业评估师(pínggūshī)处了解到吉林省质量技术评鉴中心(zhōngxīn)具备机械设备产品质量鉴定(jiàndìng)资格,经过该中心鉴定后,评估公司可以进一步(jìnyíbù)评估,确定价格。最终经鉴定和评估,确定设备处置参考价50余万元,但距离(jùlí)案件总标的额还差120余万元。
为避免设备受众有限导致流拍或贬值,加剧(jiājù)企业损失,影响申请执行人权益兑现,该院采取“专业鉴定(jiàndìng)﹢引导拍卖﹢全程监督”模式(móshì),实现了执行资产“价值唤醒”。
该院鼓励被执行人自行寻找买家,提高拍卖(pāimài)效率;开通申请执行人和其他债权人参与拍卖过程渠道;联动第三方评估(pínggū)鉴定机构、行业协会(hángyèxiéhuì)形成合力,发动辖区企业(qǐyè)积极参与竞拍,有效激活辖区企业参与热情。
功夫不负有心人,设备最终以170万元价格成功拍卖,溢价100余万元,实现了资产高效处置与营商环境优化(yōuhuà)双赢,案件(ànjiàn)至此(zhìcǐ)全部执行完毕。
下一步,金(jīn)林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“一要二统三抓实”工作目标,进一步推进交叉执行工作法治化(fǎzhìhuà)、规范化、常态化运行,朝着(cháozhe)“切实(qièshí)解决执行难”、实现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不断迈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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